新加坡狮城论坛

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
楼主: dabenniao

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你还会选择嫁给坡人吗?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7-8-2012 15:00:06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几天没关注这个帖子,因为不想吵,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,不管是男是女,别人看不起我们,但我们要自强啊,那些愤世的人,别自己窝里斗,有能力就把愤世的态度收起来,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,,给我们国人长脸啊!呵呵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12:5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狮租房
元元妈 发表于 7-8-2012 14:30
突然觉得自己好幸福!偷着笑吧,老公说他每晚在打呼噜,那都是在偷着笑呢,我感觉也是,很 ...

如果每个媳妇都可以偷着笑,多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17:34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散落天涯 发表于 7-8-2012 08:33
能说说原因么?很多事在自己一个人想的时候就会把它无限地放大,所以就会越来越糟糕。也许说出来了就好了 ...

爱喝酒,爱晚回,还当自己单身一个人!如果不是当时怀孕了,我早就离开了!
结婚之前还承诺会戒烟戒酒,狗屁!都是骗人的!还朋友去pub没有一天3点以前回的,4点、5点经常的事!
喝别的女人去喝酒还骗我说,应酬客户!被我发现了说怕我生气!我呸!我就爱生气怎么了!
吵了无数次架,生了无数次气!我真的是够了!虽然现在改好了,12点左右就会到家,但我的心也已经碎了,不想再挽回了…等宝宝大一点我就离开,带不走宝宝我也没有办法了!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他了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23:11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suzzy 发表于 7-8-2012 15:17
爱喝酒,爱晚回,还当自己单身一个人!如果不是当时怀孕了,我早就离开了!
结婚之前还承诺会戒烟戒酒, ...

晕了。。。浪荡哥儿们,当老爸了还不懂事。
约法三章,给他一个期限改,改不了再说。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39:15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皇帝女 发表于 7-8-2012 10:11
除非是对方有外遇,不然我不支持离婚,万事有商量呢

以前我绝对不相信他会有外遇,可那次发现他欺骗我以后,"信任"这两个字立马打折了!骗我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,背地里谁知道他在外边搞什么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41:47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suzzy 发表于 7-8-2012 15:39
以前我绝对不相信他会有外遇,可那次发现他欺骗我以后,"信任"这两个字立马打折了!骗我都可以这么理直 ...

额。。这个嘛。。
我见过有人也是这样的,所以也不好劝你什么了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41:55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散落天涯 发表于 7-8-2012 15:23
晕了。。。浪荡哥儿们,当老爸了还不懂事。
约法三章,给他一个期限改,改不了再说。


是有所改进了,可也没必要了!如果不是顾念宝宝,任他怎样哀求,我都不会心动了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43:58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Lxy_0000 发表于 7-8-2012 10:32
和老公多谈谈,多沟通,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,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说分手二字,很伤感情的!
...

没什么可谈的了,感情早就在一次次的伤心里磨蚀的差不多了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5:46:5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顺便问一句,如果离婚其中一方不同意怎么办?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婚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7-8-2012 16:00:1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suzzy 发表于 7-8-2012 15:46
顺便问一句,如果离婚其中一方不同意怎么办?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婚?

在新离婚一定要结婚三年后或分居三年,一方不同意就必须找律师打官司,其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媳妇们都不容易,对与我来说,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家婚,人非圣人,素能无过?他之前的过错不要去计较了,好好和他谈一下,在给予他一次机会,为了你们的孩子,我真的深知一个孩子因为大人的过错而小小就受到伤害的感觉,我亲身体会过,虽说我又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,但还是亲生的爹就是混蛋还是最好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