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xinxin01 于 5-12-2013 20:49 编辑
话说2年多3年前即2010年底,自从我的工作轻松后,我们就开始有提升居住环境的想法,无奈组屋的MOP还没有到,所以也就无法下手买公寓,当时买公寓不用付额外印花税,银行的贷款也比较宽松。
2011年开始看公寓和EC的示范单位,由于不可以买,只是粗略地看,简单的介绍一下:
1. EC: twinwaterfall(punggol),4 房,房间结构不错,近地铁,价格便宜600+psf。
2. ISLE公寓,不近地铁,近LRT,通风,价格便宜800+psf,现在那里隔壁的waterwood EC也卖800+psf。
3. Parc Vera,对她得penhouse3x70平米有兴趣,价格约1.5M
4. Trilliam, citylife EC,价格都不错,地点也适合,还有Topiary。
5. The Luxurie, La Fiesta, Riversail,kallang的8 riversuites
6. Yishun 的Onecabara
示范单位看了不少,都因为自己的MOP不到而作罢,在这其间ABSD从0到3%,再到7%,我渐渐的从买公寓的心偏向了买EC,EC可以买大的,住的舒服,还有EC也有津贴,而买自住的公寓,要么偏小,要嘛提高预算,买公寓的好处是没有8年的MOP,而且还可以保留组屋(以目前投资的角度看,保留一套4房的组屋值10万)。但要交ABSD,虽然在2013年5月Jewel的示范单位里,有中介推荐免除absd的方法,2个HDB owner换位一个owner,另一个occupier,条件是1)owner是公民,2) MOP已过,3)贷款还清4)手续时间2~3个月,5)手续费用2千左右
但我本人还是偏向于买EC,够大,住的舒服,预算比较合适,还有HDB换成一个owner需要2~3个月时间,还有免除ADSD的成功率有多高?!时间越来越近了我的8月MOP了。
这其间附近有2个EC差不多同时间推入市场,预计售价在800psf,该做一些准备了,
1. 资格,两公民,家庭,买过一次BTO,作为2nd timer没问题,只要MOP过了就可以,可是这次的2EC,Bril在8月初卖,CENT在8月中卖,,为了慎重起见我去hdb branch问了我的MOP时间会是在8月中,当时没有算具体哪一天。我当时想即使8月2日我的MOP还没有到,那么等到HDB reject回来再apperal,而那时我的MOP已经到了。而CENT的selection day在MOP后,所以应该没问题的。于是在7月份我2间都做了E-Application. 2. 月收入少于$12000, 我们的工作收入不高,这点应该没问题。 3. 其它居住产业,我们没有公寓,但我们有不少于一间的店屋,可以吗?据我所知道的,还有问过中介及资深中介,答案都是肯定的,我自己有朋友有少过一间店屋的,有多过一间店屋的,都顺利买到BTO。 4 预算百万左右的EC,6月中向银行申请贷款,在6月底得到80%的原则批准,所以贷款没问题。 5 首付:首付月2百多千,由于手上只有1百千,缺口还是蛮大的,第一次的option free 没问题,9个星期侯的S&P15%加印花税需要想办法,一个方法是筹钱,另一个方法是卖店,其实在5月店的买家已经行使购买权,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店的交易会在8月底完成,这样我的首付缺口就会补上,如果店屋的交易日拖延的话,S&P的钱就要另想办法了,不过也还是在柯掌握的范围,只是第3,4期的10%,10%就没有底(假设店屋的买卖出现大的变数,概率很小)。
接下来的问题就来了,首先是贷款,因为大家知道的6月28日新政府的CM8,我在Brilselection日之前的1个星期,打电话给银行的banker,问说上次银行的AIP有没有效,问答是否定的,而且可能一分都贷不到,要重新交资料然后再评估,算一算可能贷不到款,因为我们的工作收入低,所以就只有寄望于卖店的钱,如果店顺利转手,我还差一些,因为还有3年的时间筹钱,或者到时再把BTO的HDB卖了,钱应该是够的,只是有一种最差的状况,就是店的转手出现大的状况,而EC又定了,我想的的最差的情况是损失1.25%的Option fee。
Bril的特点是近地铁直线距离6百多米,慢走了从地铁出口到公寓门差不多10分钟到,价格约800psf合适,小区5xx户属于中盘区,我不喜欢太大的区,比较喜欢靠里的,126/140平米,房子的结构好,通风采光好,还有一个房间在进门的另一侧,作为我的活动房间很好,不会影响其他房间的人,厅方正,够大,应该是约40平米,入住时,那里已经是成熟区,购物方便
去海边也方便,但缺点也是非常明显高速公路-吵;那个区就目前看,年轻夫妻多托儿位很紧张;就目前看,房子多,人多,进出会很挤,还有榜俄区的房子由于楼高的限制,都不高,盖得密密麻麻一大片全部是新房子,有种压抑的感觉,当然最最要命的是靠近TPE-吵!实地考察了7,8回,早中晚,晴雨天,特别是在雨天,那个重型车辆压过水的声音与其它车的声音交错现成的交响乐,会让人有种抓狂的感觉,高楼最让人受不了,我觉得5楼以下还可以接受,但我太太坚决不要,于是作罢。
我的Bril的号嘛是67X,我的时间安排在下午1时,2辈多的人申请额,我想如果有买的话会是在6楼及以下,selection那一天,我1230到现场,我太太还特意吩咐“不要买哦”“好好,不买不买!”,1点左右,看到比较满意的5房只剩下6楼及以下的,即高楼的卖完了,心想买的人就不怕吵,或他们估计不到/不足吵? 这里第二个问题来了,很奇怪的是,那天我没有去报到,中介也没有打电话给我,中介不可能不做生意的,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现场,想看看卖的速度,好像我喜欢的只剩下1间2楼的了,好像是就在那一天那一栋全部卖完了,卖好快哦。那天我遇到中介,中介告诉我发展商不收我的资料,因为我有多过一间的店屋,所以就没有打电话给我,而且还很肯定的告诉我CENT的发展商也不会收我的资料的,因为该中介公司也同时代理CENT的销售的。这下不是又没戏了,发展商不收资料,不卖给你,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,虽然有政府的津贴,但销售的权力在发展商。心理有一点点的失落,但我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流泪的人,尽人事听天命吧。如果真买不到EC,就去买小孩读书附近的EM,还省钱。 时间到了CENT selection日的前一星期,中介公司marketing要求我们准备好资料提前给他们过目,于是在那个星期六把所有的资料给marketing的小姐过目,话说我们来了 新加坡这么久了,思维做事的习惯也变了,有一点点木讷了。资料过目了,本来也没什么事了,因为在e-app的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要求申报到任何店屋的资料的, 我就问marketing:我们有几间店屋申请EC有没有问题? Marketing:有几间? 我答:我们跟朋友合买的,一共有x间。 本来我只是顺口问问而已,这下捅了马蜂窝了。那位负责任的marketing小姐跑去问marketing incharge的人。Marketingincharge 的人来直接说你们不可以买EC。这不傻眼了,有点不甘心,这么快戏就闭幕和了? 我:为什么? 答:你们有这么多店屋。 我:所有的申请资料里没有说有店屋不可以买啊。 答:有啊,是你们没有填。 于是一阵翻材料后确定是不需要填店屋的资料的。只需申报residential property。 我:我有朋友有少过一间的,有多过一间的店屋,他们都成功申请到BTO,照理说申请BTO和EC在房产的条例是一样的。 答:他们的店屋都比你少,如果你只有一间,那么肯定可以买,可…(其实他说的话没有根据) 我:一间和多间应该并没有差别的。 答:因为EC是包卖得完的,与其卖给你不一定符合买房资格的,不如卖给那些一定符合买房资格的人(被鄙视了) 我:啊(干傻眼) 我的中介朋友(这个中介不是Bril的那个中介):其实我们有问HDB,HDB说是可以买的(其实还没有问,缓兵之计) 答:除非你们在这星期内拿到HDB的许可信,你们的电子申请表格我先收着,你们拿到HDB的许可信后再来找我。
揣着一颗忐忑的,一点点懊恼的心回了家,所谓好奇害死猫,多此一问,这不连电子申请表也被收了。不过还是不要这么快就泄气,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,路不是还没有被堵死吗! 哦忘了说说为什么要选择CENT EC;小区3百多户,4座20多楼,楼距宽,小区简单,一目了然,游泳池长,这些不是非常重要,主要的是4和5房的房子的layout好,通风采光都非常好,大厅和Bril的一样方正,大厅还有多半个或一个采光通风的窗口,我对装修不是很在意,但蛮多人说装修不错。小区距离地铁不近,差不多2KM,但走路去LRT少于5分钟,LRT到MRT略少于5分钟,小区周围是几个公寓,一个学校,走路5分钟有个蛮大的公园,再走路几分钟有体育场和游泳池,另一边走路少于10分钟有个要建的shoppingmail。还有一点我们本来就住附近,对这边已经熟悉了,很多朋友也住附近,以后活动比较容易,还有就是孩子也在不远的学校。
那时是星期六的下午,HDB没有上班,晚上我就分别写电邮给HDB branch的officer和HDB总部询问“有多过一间店屋有没有资格买BTO或新EC”。星期一我等了一天,星期二我打电话给Branch officer,被告知他们已经写email请示总部,在等总部的回复;我又打电话到HDB hotline询问,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;当天中介朋友到总部柜台拿号询问officer,得到的答案也是肯定的,只是如果要出信就必须通过信函,这不希望还是有的呵呵^_^,但怎么样能够在剩下的3天内拿到正式的信函呢?!
忘了我是怎么拿到HDB总部incharge的officer的电话的,好像是3个渠道中的2个,1)中介朋友在柜台的officer给的,2)我从HDB hotline的officer拿到的,3)HDB branch officer给的,总之我拿到了HDB总部incharge的officer的电话,有离目标近了一点点,^_^.
星期三打几次电话,没找到该officer,有一点点急。星期四上午,谢天谢地,officer接到了我的电话,我说明了我的情况,officer给我的答案是肯定的,officer告诉我已经看过我的电邮,因为她有其它重要的事要办,没办法马上回复,也答应尽快。
谢谢新政府的亲民,办事效率,本来以为快的话应该会在明天收到回复,当天下午4点多5点我打开电邮,oh yeah!收到officer的回复,大意是你们的店屋不影响你们买BTO,只要你们的其它条件符合就可以,申请BTO时要申报店屋的情况。(对了,这里有一点要说明,我们拥有的是HDB的店屋,如果不是HDB的店屋应该是没有资格买BTO的)。但买新的EC要通过发展商。有了这封信(尚方宝剑?!),想必2天后的selection不会再被为难吧。
这里顺道赞一下新加坡,办这么大的一件事,可以足不出户,就在几个电话,2封电邮中搞定,重要的是时间快还无需任何的人情。假设这件事在天朝,没有个人情世故,没有个吃吃喝喝,没有几个烂醉,办得成吗?
话说CENT我的e-app的号码是91X,3倍多的申购率,房子一共才3xx套,相比bril我的61x号对5xx套,根据那天看Bril如果买的话5房只有6楼以下的经验,那么我这次的号码想买5房的或4房好楼层应该没有多大的希望了,所以心里的选择是5房不管楼层,4房,中4房,小4房都行。有一点我强调的是厅要方正的,因为有些房子结构厅是长方形的。 到了selection那一天,我们就信心满满的提前1小时到(12时到那里),那时看到的5房的高楼20+的还有,心里有一点点的小激动,好像是我们的第一选择都还在呢,当然知道距离我们的选房还有一段时间,不可能有那么好的运气,如果会选到我的第一选择,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,或者就是这些房子不可以买(有问题!)。2时才叫到号,去另一边排队等选择房子,进了选房大厅,大4房20+楼的还有,5房的10+楼还有2间,排在我前门的大约有近40人,中介朋友的同事把我的选择写了下来,到我去counter的时候大约是下午3时15分,真的选到了。其它的问题先放一边,这边选到自己喜欢的房子,瞎开心一下也好!
如果你仔细看文章,你一定发现我是不是遗漏了些什么?!是的,就是HDB的那封信还没有用到,我们和中介商量决定,为了不节外生枝,先留一手,不去找那个marketing incharge的,按普通程序,等文件全部做好,如果没问题就不出示HDB的信函了,可文件明明不够,那个什么电子申请表不是被收走了,当时不知道那个officer拿走的是电子申请的正本,因为我们手上还有一份,以为只要我们签名就可以了,在我们吃完发展商的buffer后,5点多交所有的资料,才知道我们少了一份电子申请表,咱们还是不想去麻烦那位大哥,因为知道那份电子申请表格是当时marketing的电脑打印出来的,于是中介朋友就去找marketing的人,那时我就先回家,一小时左右后,中介朋友告诉我已经再打印一份出来,我马上去拿回家,和太太签名后送回到现场,于是就等发展商准备OTP,我回了家,当晚其实是第二天凌晨1时多,我们再到现场签下OTP,然后就要等政府批文后签S&P,时间约9星期。当天CENT好像卖了70%+。
故事写到这好像是结束了,还有邻居宏基开始打招呼了,其实文章的前段有2个伏笔。暂时我们来轻松一下,反正还有9个星期的时间,既然版主说要把文章介绍去什么微博(俺还没有这个东东),我就顺道加个知识: EC这个概念于1995年首次推出,是个组屋与私宅混合的产物,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无法负担私人共管公寓的“夹心层”家庭。政府当年规定,申请者每月家庭收入顶限1万元,得组成家庭核心,而且只限于新加坡人购买。屋主必须住满五年方能出售,住满10年后完全私营化,才可把屋子卖给外国人。不过,政府已在2011年8月,把EC购买者的家庭收入顶限调高到1万2000元,也增加了保留给第二次购屋者的EC比率,以前是5%,增加后到30%,以前谁都可以买dualkey的flat,改后只有多代同堂才可以买,以前单位面积没有限制,近2500方尺的巨型屋都有,改后最大面积是160平方米(约1721方尺)。
第一个伏笔是因为贷款AIP作废,然后就寄望于卖店的钱,这个店由于租户安装了一些没有申请好准证的设备,HDB检查的时候不过,而某些设备又是NEA所必须的,而时间上又不允许重新申请,再加上买家的为难,还好最后我让中介与买家说明厉害关系,我花了一些钱和精力,这个在持有了3年多使我体重减轻4公斤,白头发增加许多,还掉了3平方厘米的头发的恼人的店终于在交易时间推迟3星期后9月底完成。(这里就不细表述了,有时间我再开贴)。
在EC OTP后3个星期,9月6日星期五下午,收到中介朋友传来通知,要求在星期日或之前要向政府申报除了组屋以外的所有房产资料,包括房子买价,购买日期,年限,面积,份额,自用或出租,租约租金等等,每个单位一份表格。中介朋友还以为是不是那个marketing incharge的人为难,我说没问题,我都准备好了,其实HDB的信里有提到如果申请BTO时会需要申报这些资料的,这个表格我在E-APP Bril时已经拿到了,所以一切都在电脑里准备好了。星期六上午11时到示范单位去交,想不到marketing的小姐说也要所有房产的地契,单产业税还不行,因为只有地契里有个人的份额,而其实这个资料是要呈报给HDB的,所有的资料都在HDB存档的,marketing小姐说她不知道是要给谁看的,总之就是要有地契才行。交材料的时间可以到下星期二,我隐约记得其中的一份还是2份地契没有,有一份有softcopy。没办法,我和中介12点多回到家,把车停在楼下loaing/unloaing的位置,因为我们这里的多层停车场在约200米外,想就十几二十分钟时间,本来想如果一找到文件就去交,等下1时20-25分还要带孩子去跳芭蕾,找了大约30分钟,是2份没有备份,于是就想说中介先回去,中介下楼去我的车里拿包,看到车头夹了一张$100的“三旺”(1时13分),而那个开单的人就在隔壁车开单呢“单已经出了,不可以取消的”,心情麻木了当时。因为记得最后一间所用的律师是用电邮的,所以当天傍晚在电邮里找到那份地契的softcopy,打印出来就是了。另一份因为所用的律师楼都用信函,所以在文件里翻来翻去3,4遍,找不到。上HDB网站,有名字却没有份额;上IRAS网站,也是如此;在IRAS网上付费的,也是如此。这下只有等星期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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