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狮城论坛

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
楼主: 我爱中华

[职场] 跟骗子斗争到底--------此案到此结束!(3月份)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19-9-2005 16:00:39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<FONT size=4>新加坡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很弱,可以说是纵容了。</FONT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19-9-2005 16:31:38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狮租房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在水一方sg</I>在2005-9-19 11:17:42的发言:</B>

<P>其实现在U频道不是每个星期三有个什么节目吗?</P>
<P>楼主你们应该多联络点人,让整件事上电视,做足法庭外的工作!</P>
<P>这个星期三好像放AIT破产的事,请大家关注</P></DIV>
<P>星期三U 频道是吗???几点钟啊???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19-9-2005 16:51:0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像是9点,不确定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19-9-2005 19:33:50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多谢各位“顶”力相助,我们准备告他到初级法庭的人已经将近20人了,我相信还有更多的人没有站出来。明天我们见律师,我会每天告诉你们事情的进展的,如果开庭我也会告诉你们的,到时候如果有时间给我们助助威!!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19-9-2005 19:36:24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没有上当的人千万要小心啊,此瓜现在还在开门做生意!!!!!!!!!</P><P>是开门骗人,只是收钱,连一份申请都不给递!!!!!!!!!!!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-9-2005 12:52:02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应该在多个板块召集人.... 发小字报链接到这里来吧...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-9-2005 17:46:11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刚刚跑了一圈回到家!早上9:00见了律师,11:00到了初级法庭,下午又去了中央警署,还算可以,虽然收获不大,但是终于找到让这个骗子破产的办法了.</P><P>如果要不回来钱,让他破产也是必要的因为一旦破产会有大概几种惩罚<b>:(1)</b>还钱之前不可以买屋子<b>(2)</b>出国要申请--可能不披<b>(3)</b>三年内的收入要归政府支配<b>(4)</b>不可以再申请新的公司-这样就不会再有中国人被此畜生骗了.</P><P>我问过律师,律师讲有的人不在乎破产,有的人很在乎,我相信这个畜生会很在乎的.因为他还能活个十多年吧,没了资格申请公司,怎么骗中国人赚钱啊,也不能站在大街上招揽客人吧,那不是成了精神病了吗!!</P><P>想弄他就得知道他那里怕痛,让他在乎.反正只要我在新加坡一天,我就会奔走相告.</P><P>也呼吁各位难友,没事的时候到新闻单位法律单位或者申请公司的地方告告他,去中国城买东西不是路过小额法庭吗,正好顺便问问.路过警察局也进去问问案件进展的怎么样了!路过电视台报社了什么的也进去找个记者了什么的聊聊!!</P><P>祝大家顺利!!!!!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-9-2005 17:48:58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<P>感谢各位的出谋划策和安慰!</P><P>我会继续找新传媒的!!</P><P>谢谢各位!</P>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-9-2005 18:11:32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-9-2005 22:32:42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ding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