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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3-10-2008 03:00:00|来自:新加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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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搂主的自述,看得很生气,实在是没办法同情,怎么会嫁给这么滥的一个男人,结婚之前就欠了一大笔债,死了老婆,大十四岁,竟然还嫁给他。<br/><br/>我觉得搂主别想拿PR了,你老公如果不给你申请,你是拿不到的,就算他给你申请,多半也是拿不到,找议员不妨试试,多半也是白费力气,就算楼主拿了PR,在此地又能做什么,怎样生存?<br/><br/>先离婚吧,一步一步的走,回中国也好留在新加坡也好,总之这样的老公肯定是不能要了,像这样的人要钱没有,要命一条,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。<br/><br/>先寻找法律援助,离婚争取赡养费,能争到多少是多少,不能随便放弃,可是如果没有经济来源不知能否拿到孩子的抚养权,去香港肯定不是好的选择,比生存在新加坡会更艰难,除了没有亲人帮你带孩子也很难生存。别担心孩子是哪国公民的事情,如果你带孩子回了中国,他到哪里去找你?父母亲友那么多,大家帮你一把至少孩子会容易带些,在中国找找人,户口应该没那么难解决。<br/><br/>房子是他的吗,离婚卖房子你能争取一半财产吗,德士司机收入还可以,两千多应该能赚到,我们都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,说的话也都不一定对,要是孩子大一些,你做家政也可以把孩子养大,但觉得你的描述中,留在此地的可能不大。<br/><br/>报纸报道过一些新加坡人的泰国妻子,无法留在此地都被赶回泰国,孩子留在新加坡,也并没有因此就获得PR,因此我觉得楼主想拿PR应当没那么乐观。<br/><br/>楼上某位说得对,不管你怎么走投无路,你没权利抱孩子跳楼,要跳只能自己跳,不过如果没有孩子的负担,楼主自己生存下来应该也还容易,勤劳就饿不死,回中国说不定认识新的男友有新的生活,所以孩子留给老公也不是什么坏事。 <br/><br/>总之天无绝人之路,可能几年之后你回头看看,最艰难的一段路被你走过来了。<br/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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